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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存的行李以件数为计算单位,每件行李的重量不超过10公斤,体积不超过40立方分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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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旅客寄存的小件物品,按件每天2元计收小件物品寄存费,超过凌晨0:00计费天数增加一天,不足一天按一天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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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危险品、违禁品、易燃易爆品、易污品、易碎品、贵重物品、武器弹药、鲜活物品、科学仪器等,均不办理寄存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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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密文件、有(无)价证券、货币现金等不办理寄存手续,也不准夹放在其在物品中寄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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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员向旅客询问所寄存物品的主要内容有疑问时,可当面开包检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