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件行李寄存须知
来源:      时间:2009-1-18 3:58:28      查看次数:1424

 

  1. 寄存的行李以件数为计算单位,每件行李的重量不超过10公斤,体积不超过40立方分米。
  2. 对旅客寄存的小件物品,按件每天2元计收小件物品寄存费,超过凌晨0:00计费天数增加一天,不足一天按一天收费。
  3. 凡危险品、违禁品、易燃易爆品、易污品、易碎品、贵重物品、武器弹药、鲜活物品、科学仪器等,均不办理寄存手续。
  4. 机密文件、有(无)价证券、货币现金等不办理寄存手续,也不准夹放在其在物品中寄存。
  5. 服务员向旅客询问所寄存物品的主要内容有疑问时,可当面开包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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