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客乘车须知
来源:      时间:2009-1-18 3:57:23      查看次数:1459

 

 

 

  1. 旅客应自觉遵守场站、车上秩序,讲究文明礼貌,爱护公共设施,讲究卫生,保持清洁。服从站务人员及驾、乘人员安排,按车站规定的售票方法和时间依次购票,凭票乘车。
  2. 旅客购票时,请依顺序说清楚需购票的乘车日期、班次、开车时间、到达站、张数,取票后核对找赎的金额,如有差错,应立即声明更正,离开窗口后责任自负。儿童身高1.2米至1.5米,应购儿童票,按全票的半价收费;身高超过1.5米者,应购全票,每壹成人客票可随身携带1.2米以下儿童壹名,超过壹名时应购儿童票。
  3. 残废军人凭民政部颁发的《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》,可购买残废军人半价优待票,享受全票旅客待遇。
  4. 旅客持符合规定的客票,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检票乘车,在始发站对号入座。遗失客票,须另行购票乘车,如不能按票面指定日期、车次乘车时,需退票或改票,可在该班车开车2小时前办理签证改乘,改乘以一次为限。班车开车2小时内不办理签证改乘,可作退票处理,按规定核收退票费。
  5. 酒醉及神经失常或患有急性传染病、病人无人护送或有人护送但仍可能危害他人健康及安全者,不予乘车。
  6. 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行李包裹,每一张全票免费10千克,每一张儿童票免费5千克,体积不能超过0.02立方米,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及车厢行李架上为限,超过规定时,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,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。
  7. 办理货物托运或自带行李时,不准夹带危险品、爆炸品、易燃品、杀伤性、有毒害品等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;或有碍行车安全和有碍公共卫生的物件乘车。
  8. 乘车时要坐稳扶好,头、手不得伸出车外,不准翻越车窗,车未停稳不准随意开启车门及上下车。
  9. 候车室、车上不准吸烟,不准从车窗向外扔东西,不准随地吐痰。行车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员操作。
  10. 旅客退票在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的,按票面额10%计收退票费;在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的,按票面额20%计收退票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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